加密货币专家指责澳大利亚监管机构发布“误导性”声明,区块奖励者免受处罚,监管机构需承担成本

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对加密货币初创公司Block Earner提起诉讼,针对其产品Earner和Access。ASIC随后发布了一份名为“法院裁定Block Earner加密产品需要金融服务许可证”的声明。虽然该声明承认ASIC在主张Access需要许可证方面未能成功,但法官支持了Block Earner的主张,认为该声明“不公平且具有误导性”。澳大利亚法官要求该国金融监管机构支付部分法律纠纷费用,并批评其发布了“误导性的媒体声明”。

这次责备是在今年二月法官Ian McNeil Jackman做出裁决,认定Block Earner的收益产品“Earner”未经许可,而其DeFi服务“Access”则不需要相同的许可并可继续提供之后发生的。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ASIC)在2022年对Block Earner的这两款产品提起了诉讼。ASIC随后发布了一则新闻稿,标题为“法院裁定Block Earner加密产品需要金融服务许可证”。尽管该新闻稿承认ASIC在争论Access是否需要许可证方面未能成功,但Jackman支持Block Earner的主张,称该新闻稿“不公平且具有误导性”。Jackman还裁定,由于Block Earner在寻求与政府就加密相关产品和服务的监管问题进行诚实沟通,因此该金融科技公司应被免除对Earner支付罚款。ASIC被命令支付Block Earner在联邦法院二月九日裁决后所发生的费用。

澳大利亚区块链协会主席迈克尔·巴西纳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法院正确指出了‘更深层次的问题’,即‘法律体系的规则是公布并明确的’,并指出在像加密这样的新兴领域获得法律意见将支持免除罚款的主张。”他还指出:“在未寻求适当法律意见的情况下前进的加密项目不仅会使其产品侵犯法律,还会削弱对于在缺乏明确指导的领域中创新产品最终被发现侵犯法律的情况下免除罚款的潜在主张。”

此次事件的解决凸显了加密货币行业在监管方面的不确定性和挑战,也凸显了公司在涉足此类新兴领域时应当谨慎行事并寻求适当的法律意见。作为监管机构,ASIC在监管加密货币领域时需要更加审慎和准确,以避免对行业和企业的误导,同时也需要与行业保持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