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币立法必须尊重双重银行体系

在比特币、以太坊或DAO出现之前,美国银行业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去中心化治理形式:双重银行体系。在这个体系下,银行可以在州或联邦层面获得特许,并在一定的重要限制下接受监管。美国参议员辛西娅·卢米斯(共和党,怀俄明州)和克尔斯滕·吉利布兰(民主党,纽约州)于4月17日提交了稳定币监管法案,强调该法案旨在“保护我们的双重银行体系”。然而,尽管这两位参议员追求了这一目标,卢米斯-吉利布兰稳定币法案却将州级监管置于联邦控制之下,存在不足之处。

稳定币法案必须为州级提供自由路径,而不受任意限制和联邦监管。尽管目前的双重银行体系本身还远非完美的联邦主义,州和联邦对银行的管辖权在重要方面存在重叠;例如,作为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或美联储系统成员的州特许银行面临额外的联邦监督。但这种联邦银行监管对稳定币发行者来说就更加没有意义,他们最终提供的是一种支付工具(旨在与美元保持1:1锚定的代币),而不是银行服务。

尽管卢米斯-吉利布兰稳定币法案在技术上允许州特许稳定币发行者存在,但却给予他们太多限制。最明显的限制之一是对非存款州信托公司(非银行实体)发行稳定币设立了上限,将其限制在100亿美元的稳定币。希望摆脱这些限制的州特许发行者将被要求注册为州或联邦存款机构(例如银行或信用社)和国家稳定币发行者。而国家稳定币发行者则需要美联储理事会(Fed Board)的多数同意才能运作。但保持州特许地位也不能使发行者免受联邦许可和监督。

对州特许稳定币发行者的提出限制使其处于二等公民的地位。例如,尽管法案规定的100亿美元上限听起来似乎足够宽松,但考虑到用户网络规模和代币流动性对于稳定币成功的重要性,这样的上限将使州信托发行者天生处于劣势。此外,赋予美联储理事会对稳定币发行的最终否决权,从根本上违反了双重银行体系中州特许的角色。

对稳定币生态系统免受单一监管门户的限制尤为重要。联邦在为稳定币发行者以及更广泛的加密货币相关企业提供途径方面显得疲态,导致像纽约和怀俄明等州不得不弥补这一不足。这些州在该法案下的作用将被削弱。

在联邦层面打破加密政策僵局的努力是受欢迎的。然而,为了让稳定币在消费者支付选择方面发挥其全部潜力,稳定币立法必须让州特许发行者在公平条件下竞争。现在不是削弱双重银行体系去中心化监管优势的时候。

以上信息来源于Cato Institute’s Center for Monetary and Financial Alternatives和CMFA的Policy Analyst和Director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