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密货币监管的两难境地

加密货币监管的现状是一个“两难境地”,一系列荒谬、矛盾的规定和要求几乎不可能遵循。SEC主席盖瑞·根斯勒经常说,向SEC注册以遵守证券监管是简单明了的,“只是在我们网站上填表格而已。”他让加密公司和交易所听起来像是在面对一个热情的SEC却故意不去做。这种描述掩盖了一个难题,即注册加密代币之后将陷入僵局。注册的加密代币,就像任何注册的证券一样,只能在注册交易所通过注册经纪商进行交易。但这在当今是不可能的。监管机构FINRA仅批准了一些机构来处理加密代币。在这些机构中,只有一个是特殊目的经纪商,Prometheum,但仍处于不活跃状态,几乎一年来尚未上市交易任何代币。此外,SEC也未允许任何当前注册的交易所或经纪商上市、托管或交易加密代币。事实上,几乎没有加密代币目前已经在SEC注册。这就是两难境地:发行者在找到已注册的交易所和经纪商并不会注册他们的加密代币之前,不会注册他们的加密代币;而注册的交易所和经纪商在看到足够多的已注册代币使得商业模式在经济上可行之前,不会开始与加密代币合作。

对于金融科技行业来说,现实也并不乐观。由于缺乏特定的联邦许可框架,利用技术提供更高效、成本效益更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科技公司必须与银行合作。即使金融科技初创公司在州级别获得了牌照,它们也必须与银行合作进行美元支付,因为只有银行才能直接接入支付系统。结果,美国经执牌的银行最终成为了金融创新的守门人,因为金融体系中的新理念必须通过它们来实施。

美国国家银行监管机构已经对BaaS安排变得越来越谨慎,使得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保持“第三方合作关系”变得更加困难和昂贵。在这种加强的监管态度和可能随之而来的执法行动和罚款的影响下,许多银行正在通过减少或彻底终止金融科技合作来“减少风险”。与此同时,联邦监管机构不愿意为金融科技制定许可制度,或允许非银行直接通过联邦储备系统进行支付。在当前的监管环境中,金融科技只能在美国与银行的积极合作下生存,但联邦监管机构不希望银行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这是怎么回事呢?

唯有国会才能解决这些难题。各州立法者在两个方面积极活动,为加密货币设计专门的监管框架,如纽约的BitLicense或加利福尼亚的数字金融资产法,以及为金融科技设计监管框架,如怀俄明州的特许专用存款机构(SPDI)。但这些州法律和制度都不能使符合州规定的机构免受联邦层面的困扰。国会必须采取行动,制定专门的许可和监管联邦框架,对加密货币和金融科技至关重要,以保持美国资本和金融市场的稳健、竞争和包容性。总而言之,加密货币和金融科技公司应该接受一个理念,那就是他们“要么永生,要么在尝试中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