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加密货币案件的共同点揭秘

尊敬的读者:

本周早些时候,一位联邦法官询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律师们为什么在加密货币领域没有任何统一的法规。这引发了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加密货币的观点是否得到联邦司法界认可的讨论。越来越多的法官开始质疑在这一问题上是否存在共识,以及这种共识可能来自何处。

SEC对加密货币的观点如何适用于证券法在联邦司法界的含义尚不明确。我们已经看到各个地方法院的裁决表明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现在,法官们自己也越来越多地表示可能需要一些不仅仅是公开声明的东西。

在过去的一周内,我们听到了两位不同的法官质疑SEC和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base和币安)的律师们,询问联邦机构是否对任何一家加密货币交易平台有任何案件。上周的新闻简报着重报道了那周的听证会,但本周在SEC对币安的案件中重新安排的听证会也引起了特区法官艾米·伯曼·杰克逊的一些有趣评论。

“SEC在哪里?这是否重要…为什么如果他们试图制定立法,这是否暗示法规中缺少对此的覆盖?为什么我们要以硬币为单位,以案件为单位,以法官为单位的诉讼,这取决于各个地方法院的变幻莫测…而不是发布一个告诉每个人‘就是这样’的法规?”她问道。

SEC律师回答她的问题说,他不同意这些说法的前提。“我不同意SEC自相矛盾的前提。”该机构的律师说。

SEC自2017年以来对加密货币持有了一种相当直接的观点,即大多数加密货币似乎属于证券(前任主席杰伊·克莱顿和现任主席加里·根斯勒的话)。出于明显的原因,行业确实不希望出现这种情况,并在多起诉讼中提出了为什么大多数加密货币不属于或不应被视为证券的论点。

而这让我们回到了共识。尽管杰克逊法官并没有说国会需要介入,但她在周一的问题和评论似乎提出了一个类似的基本观点,巧合的是,去年秋天在审理针对Uniswap的一起涉及潜在集体诉讼的案件时,法官凯瑟琳·波尔克·费拉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

费拉法官在去年9月的一项裁决中写道,无论是国会还是联邦法院都没有就某些加密货币是证券还是商品(或者是第三种东西)作出任何“明确的裁定”。

当然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实际行为和被指控的法律违规行为是最大的区别,但我们从法官那里听到的反复之词是,尚无共识,这可能需要改变。

如果上诉法院决定审理SEC对瑞波公司案件中Torres法官的裁决的上诉,情况可能会在今年晚些时候发生变化(尽管我认为那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国会也可能通过一些立法来解决加密货币问题,并重新定义SEC在该行业中的监管权限。

杰克逊法官的其他问题似乎相当直接,涉及各种不同的文件部分。有时,她对在她面前辩论的律师所说的话显得很沮丧。

我们现在等待着看杰克逊法官和费拉法官将如何裁定撤销案件的动议,尽管一般来说,这些案件在这个阶段不会被撤销。

本周你可能错过的故事:

欧盟暂时同意加强加密货币尽职调查措施以打击洗钱活动:欧盟已经就加密货币的反洗钱规则达成了暂时协议。

“主啊,你让我这样做”:牧师为从失败的加密货币中获得130万美元辩护:科罗拉多州的一名牧师通过加密货币筹集了大约300万美元,其中一些资金被发送给了国税局,一些用于装修家居,之后州官员指控他欺诈,牧师表示这一切都是上帝要他这样做的。

本周新闻:

周一15:00 UTC(美东时间上午10:00)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币安在一位联邦法官面前回答了问题。

其他地方:

(IOActive实验室)IOActive介绍了一组有趣的漏洞利用和漏洞,让其研究人员访问了比特币ATM。这些漏洞已经得到了解决。

(彭博社)彭博社的利迪亚·贝约德介绍了SEC和主席加里·根斯勒。

(华尔街日报)华尔街日报的伊莱恩·于和魏伦·顺报道了中国的加密货币交易者如何进行数字资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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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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