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base试图遏制肆意妄为的SEC,后者试图控制这个肆意妄为的行业

监管机构是否应该制定其执行的规则?在联邦监管机构(如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主要遵守国会议员制定的立法,并受到法院制度的监督的范围内,可以合理地说一定程度的自主权是合理的。

但是,当涉及潜在的新技术和商业实践时,监管自决可能会妨碍新兴行业的发展。例如,加密货币支持者认为分布式的自动执行分类账具有足够的颠覆性(以一种积极的方式),值得制定定制规则。SEC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认为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根斯勒一再表示,99.99999999%的加密代币是证券——这是他的监管范围——而区块链的所谓创新只不过是以新的方式做旧事。因此,根斯勒一直在将现有的规则和法规应用于遏制这个成为欺诈和金融实验的温床的行业。

今天也不例外。在SEC与Coinbase的持续法律纠纷中,该行政机构在新的提交中重申了其拥有“决定其监管议程的时间和优先事项的自由裁量权”。根斯勒在一份新闻稿中补充说,当前的法律“适当地管理着加密资产证券。”

这一提交是对Coinbase在2022年向SEC提交新的“制定规则”的请愿的回应,后来演变成一场诉讼。在未收到该机构答复后,这家美国最大的交易所于2023年提起了诉讼,要求美国法官迫使SEC制定新规则,或者至少回应该交易所的请愿。

SEC的回应是否令人满意?该机构表示,Coinbase的要求“行不通”,但实际上并没有详细说明。在一份两页的文件中,SEC指出它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引用了2007年的最高法院案件马萨诸塞州诉EPA),它“从与市场参与者的接触中获益”,并且“可以进一步考虑请愿中提出的问题。”

然而,SEC并没有详细说明为什么认为加密货币是证券,或者Coinbase具体希望为“加密资产证券的发行和销售制定明确的披露要求。”该机构最接近于这样的表述是,它提到自己参与了针对加密行业“参与者”的“ numerous”监管执法行动。(我猜这些是它“从中获益”的“接触”,考虑到许多加密公司表示他们发现根斯勒的“敞开大门”实际上是关闭的?)

事实上,在一段引人注目的循环推理中,SEC明确指出,它对加密货币的看法是根据从当前正在追究的法律“承诺……委员会目前正在进行的”数据和信息得出的。换句话说:SEC正在对加密公司提出证券指控,因为它在追究这些案件时得到了这些信息,所以它不能考虑改变支持这些法律行动的规则。

但如果这些法律行动从一开始就没有理由成立呢?这不会是SEC在法律事务中自我指涉的第一次。在其最近针对Kraken的诉讼中,SEC引用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这家加密交易所曾经列出过SEC先前在针对Binance和Coinbase提出的类似行动中称为证券的代币。然而,到目前为止,SEC尚未真正确定,毫无疑问地任何代币是否属于证券。

另外,Columbia商学院教授、前Paxos基金经理奥斯汀·坎贝尔(Austen Campbell)在接受Crypto采访时指出,法官托雷斯在SEC针对瑞波起诉案中明确区分了瑞波与XRP的机构买家达成的“投资契约”和代币本身,并未认定代币属于证券。这还不包括行政程序法(APA),它可能限制SEC在未经国会事先同意的情况下采取任何行动。

因此,SEC上周五的决定重要吗?老实说,这似乎只是老调重弹:一个有一定自主权的机构继续以其希望的方式处理加密货币。在我们生活的“感觉时代”,其中模因币名列前茅,通货膨胀的感觉比实际测量更强烈,投资决策是凭直觉做出的时候,根斯勒是最有“感觉”的炒作者,他认为代币是证券,并非基于合乎逻辑的理由,而是因为他内心深处的感觉。

2022年,当Coinbase要求制定新规则时,其首席政策官法里亚尔·希尔扎德(Faryar Shirzad)撰写了一篇详细的博客文章,指出“证券规则对于数字原生工具根本行不通。”他举例引用了代币化的债务和股权、实用代币和非同质化代币。

显然加密货币被用于投资,因此SEC可能有责任监督这一行业,帮助保护投资者的安全。Coinbase的请愿试图弄清楚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可能适当,SEC遗憾地拒绝了任何参与。